为什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不能说成质谱气相色谱联用呢?为什么流动注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不能简写成ICP-FI-MS呢?一般来说,仪器的命名次序应该严格与样品分析时被分析物经历的次序一致,尤其是样品处理的联用技术较多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如ID-FI-IC-ICP-TOF-MS,表示同位素稀释-流动注射-离子色谱分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飞行时间质谱法。
对于一个特定的仪器来说,如ICP-AES,是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呢还是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计呢?从上面分析可知,不论是用”计”还是用”仪”,它们都排在仪器名称的zui后,应该对应着被分析物的检测器。一般来说? “计”表示被分析物的信号在分析仪器的zui后已经被直接转化成了电信号,与英文中的”meter”相对应,如光量计;而被分析物的信号没有被直接转化为电信号的仪器则用”仪”来表示,与英文中的”scope”相对应,检测器通常是感光板,直接用眼睛看的则称为”镜”,如显微镜、电镜等。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仪器直接输出模拟或数字电信号,按照这种理解好象大部分都应该用”计”。
其实不然,因为中国人还有另外一种理解,一般认为比较小的仪器用”计”表示,如温度计、pH计等,而大型的分析仪器则用”仪”,如陶瓷检测仪、膨胀仪,当然大得很。这么说来,大部分仪器又大多用”仪”来表示了。